江西省岩盐资源综合利用年产100万吨纯碱工程4#5#石灰窑、淡钙液降温及分砂项目工程监理
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XJH【2020】10号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就江西省岩盐资源综合利用年产100万吨纯碱工程4#5#石灰窑、淡钙液降温及分砂项目工程监理因故重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西省岩盐资源综合利用年产100万吨纯碱工程4#5#石灰窑、淡钙液降温及分砂项目工程监理
工程规模:60万吨/年第一阶段井下循环盐钙制碱工程
工程地点:江西省樟树市新基山盐化工基地
工程项目概算额:约3001万元人民币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4 月;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 3 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2.监理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江西省岩盐资源综合利用年产100万吨纯碱工程4#、5#石灰窑、淡钙液降温及分砂项目工程监理的建筑安装及配套设施,包括土建及设备、管线、水、电、消防、装饰装修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保修期的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
1)监理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具有监理综合资质。
3)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执业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应一致,提供执业证书备查。
4)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2015年3月1日至今)已监理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
5)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17年3月1日至今)内没有发生过严重诉讼纠纷。
6)具有能独立承担本次安装工程监理的领导班子、技术力量和监理人员、技术设备,且必须能满足本次安装工程的监理需要。不低于第二章监理人须知中“10. 监理班子配备”的要求。
7)外省进赣监理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已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办理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办理投标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加盖监理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20日- 2020年4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6: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招标办(樟树市新基山盐化基地)。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30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6.开标时间:2020年 4 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招 标 人: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樟树市新基山盐化基地武夷路
联 系 人:邵工 刘先生
电 话:13979576600 15079577080
账户名称: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樟树市支行
银行账号:3600125101005000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