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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昊讲堂第十七期开讲

分类:
公司新闻
作者:
曾建忠
来源:
组织宣传部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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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6日晚上,晶昊公司在四楼会议室举办了【晶昊讲堂】第十七期开讲活动。本期课程主题为“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挺纪在前”,由纪律检查室主任傅春燕主讲,公司专兼职纪检人员、各支部书记及委员等31人参加了培训。
 

  傅春燕从定义、实践成果转化过程、如何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应的处置措施等四方面展开了论述,对四种形态做了精彩的介绍。
  四种形态是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2015年9月24日—26日,在福建调研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意见和建议时提出的一套具有科学性、时代性、实践性的党内监督执纪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成果。四种形态是促进党内关系正常化的有力武器,对应监督执纪的四种类型——通过正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严重违纪、涉及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课堂上,傅春燕通过具体案例,分别从五个方面对运用四种形态进行讲解, 并结合工作实际,介绍运用四种形态保障企业长远发展的功能作用。公司于今年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将职能部门职能监督挺在前面,有利于形成监督合力,以监督执纪推动工作落地。运用四种形态要求纪检干部必须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对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要做到自身过硬,自身干净,监督才能硬气,查腐才能有底气。为保障企业长远发展,公司纪检人员必须深化思想认识,转变监督执纪理念,着眼本企业单位部门实际,从关心党员干部角度出发,按照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纪处条例、监督执纪规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重点运用好四种形态中的第一、二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此次授课,学员们深刻领会到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干部的使命和责任,对于违纪现象,要敢于批评制止,敢于纠正,敢于担当,不做老好人,做为执纪者和监督者,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切实做到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纷纷表示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的要求,把监督职责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纪律执纪四种形态,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方针,以严明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党建引领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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