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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盐司(南靖)运输业务公告(2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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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福建漳州盐司(南靖)运输业务公告(22.8-12)

分类:
招标公告及公示结果
作者:
来源:
2022/08/01
浏览量

福建漳州盐司(南靖)运输业务公告(22.8-12

公告内容:

品名称

起运地

到达目的地

数量     

最高限价(含税价、元/吨)

报价单价(含税价、元/吨

备注

50Kg精制盐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靖地区)

3000

151.5

 

报价基础上东山县、诏安县、云霄县增加20元/吨

说明:

运输数3000吨为预估数量。算数量按报价方实际服务数量(即为发运方客户实际签收数量)为准。实际服务数量与估算数量不一致的,该风险由报价方承担,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以上运输单价为吨产品综合运输单价,是运输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汽车车厢加铺内衬材料、利润、各种保险、税金和车辆运输费及其附加费用、过磅费、维修费,设备采购、租赁费、设备折旧费、劳务、材料、管理、维护、安全防护、文明生产措施费、以及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和措施工程等各项费用

③调价机制以中国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江西石化)上发布的油价调整方案为依据,以7月15日江西石化公布的0#柴油零售价8.53/升为基准价,合同期内每月以15日江西石化公布的最新油价和基准价计算油价累计涨跌幅度((最新油价-基准价)÷基准价×100%。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当每月以15日油价累计涨跌幅度在5%以内,则合同执行价不变。如果累计涨跌幅度超过5%,则按以下方案调整涨跌幅度,执行新运价:

执行运价=合同运价+合同运价×40%×油价累计涨跌幅度

  1. 执行时间为:约2022年8-12月
  2. 所报价格为到目的地价格,开具符合国家规定9%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付款方式:为货到后无质量等问题,收到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以结算总价不低于

70%按承兑汇票支付,其余人民币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支付;

4、报价方式:以密封形式用快递邮寄到我公司或面交联系人,并在封面上应填写清楚所报内容以便于区分整理
    5、参与报价方是以公司的形式,但必须是营业执照上已批准的经营项目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单上必须盖有公司红章方为有效报价格式以公告上表格的格式为准,首次参与者要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

6、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三天内,按合同估算总价5%标准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开户行:

建行樟树支行、账号:36001251010050001868,请用报价公司的开户账号汇入);

7、邮寄地址: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1号邮编331200(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欧虎收)
    8、报价截止日期20228517:30(以我方收到快递邮件日期为有效期限)
    9、联系人欧虎联系电话13970516601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20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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