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车间、分公司、机关各部室、园区建设指挥部: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赣人社发[2017]34号)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宜春市人民政府文件(宜府发[2019]4号)关于全力以赴促进就业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现就我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参保职工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参保地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补贴标准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1、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1000元;
2、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
3、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
同事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内容详见:
1、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赣人社发[2017]34号)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2、宜春市人民政府文件(宜府发[2019]4号)关于全力以赴促进就业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查询证书网站网址:
www.jxzp.gov.cn(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网)
http://www.osta>org.cn/(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人 力 资 源 部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