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纯碱分公司煅烧车间轻灰炉托轮询比价采购公告
经晶昊公司批准,对纯碱分公司煅烧车间轻灰炉托轮维修项目采用询比价方式在晶昊网站进行公告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 轻灰炉托轮检修内容及相关资质要求(报价前可自费到现场确定具体检修明细)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生产及维修厂家,投标人具有维修轻灰炉托轮检维修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
- 具有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同类型托轮检维修业绩,提供使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合同复印件等。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的投标。
单个轻灰炉托轮维修分项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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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台 |
材料 |
报价 |
备注 |
1 |
轴承23264CA/W33 |
2/台 |
组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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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哈、瓦、洛 |
2 |
轴承29252 |
2/台 |
组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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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哈、瓦、洛 |
3 |
托轮套 |
1/台 |
35CrMo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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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宝武钢、上海邦盈、无锡博伟、中国二重 |
4 |
托轮套拆装费用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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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轴承拆装费用 |
1/台 |
人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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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运输运费 |
4/台 |
人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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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税费(13%) |
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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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两次请注明 |
8 |
4台托轮维修总价 |
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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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运费、税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 |
9 |
其他(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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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必要费用请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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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报价公司名称及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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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
- 报价应是采购公告所确定的范围内的所加工承揽工作内容的全部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设施、劳动或劳务(包括人工工资及附加费)、运输费、施工费、试验费、检测费、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各项税费(须开可抵扣专用增值税票)、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合同价中已含此费用。煅烧车间轻灰煅烧炉托轮维修,此次维修共四台托轮,原生产厂家为大连化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设备装配图纸见附件。
- 目前情况:四台托轮经过5年运行已出现不同程度磨损(附图),需要整体更换托轮套及轴承。分二次运输和修理,一次修理2台。
- 托轮修理方案及修理分项标价明细,需分项进行报价。
三、技术要求
1、托辊套锻件按JB/6396-2006《大型合金结构锻件》规定,按第Ⅴ组检验。锻后必须正火处理,并提供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报告。
2、托辊套外圆(Φ1400)表面为工作重要区,调制处理深度50mm。
3、工作表面(重要区)调质处理,硬度值为HB240-269,从外圆表面至50mm深度范围内硬度值,其允许偏差在同一圆弧表面上不应该超过HB30,在同一母线上不超过HB40。
4、托辊套锻件不应有白点、裂纹、夹层、锻伤、夹渣等缺陷,并精选超声波探伤,按NB/T47013.3-2015标准规定,重要区域1级,其他2级为合格。
5、工作表面应进行磁粉探伤,按NB/T47013.4-2015标准规定。1级为合格。
6、轴承装配后加好润滑脂(型号:)轴承座整体转动灵活。
四、工期
工期:合同生效两台托轮修理周期80天。
五、质保期限
1、工程质保,只对维修质量、备件进行质保。
2、现场检修质保期半年,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提供设备的维修尺寸、安装配合尺寸等技术资料。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为:人民币:
2、本工程分两次进行,第一次维修两个托轮,修复完成送回,经验收合格后付40%。
3、第二次剩余两个托轮修复完成,验收合格后付50% ,余款10%为检修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半年。
4、质保期以4台托轮检修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付清质保金(无息)。
七、工程安全和保险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乙方在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都由乙方负责,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或地方相关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承担保险责任。不管乙方是否履行办理法定保险义务,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质量要求的,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合格标准。如乙方没有达到上述要求,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返工后因乙方原因确实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第三方施工达到合格标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能按甲方工期要求完成的,每延误一天扣款500元,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九、报价文件要求
1、采购控制价:56万元。超过采购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进入评审。
2、本次报价为一次性书面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个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包括:调试费(如需要)、13%增值税费等费用。
3、报价单位需提交一份报价函。
报价函需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未经密封的报价函。报价单位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提供报价表,报价表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至少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函及分项报价表等。
以上文件需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十、报价方式
以密封形式用快递(邮政或顺丰)邮寄到采购方公司,并在封面上填写清楚所报项目名称。
- 邮寄地址
江西省樟树市新基山盐化基地武夷路(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煅烧车间),邮编:331200。
- 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11月24日下午17点整。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超 18379058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