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024年4月卡夫亨氏(阳江)运输公告
公告内容:
产品名称 |
起运地点 |
到达目的地 |
数量 (吨) |
最高限价(含税价、元/吨) |
报价单价(含税价、元/吨) |
备注 |
吨袋精制盐 |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
卡夫亨氏(阳江)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织篢镇卡夫亨氏大道1号。 ) |
4000 |
204.8 |
|
若采用集装箱运输,盐最多只能装二层,否则不方便卸货,若装三层,则需货场掏箱平板车送货。 |
说明:①运输数量均为预估数量,结算数量按报价方实际服务数量(即发运方客户实际签收数量)为准。实际服务数量与估算数量不一致的,该风险由报价方承担,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②以上运输单价为吨产品综合运输单价,是运输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汽车车厢加铺内衬材料、利润、各种保险、税金和车辆运输费及其附加费用、过磅费、维修费,设备采购、租赁费、设备折旧费、劳务、材料、管理、维护、安全防护、文明生产措施费、以及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和措施工程等各项费用。
- 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份;
- 所报价格为到目的地价格,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9%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付款方式:为货到后无质量等问题,收到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以结算总价不低于
50%按承兑汇票支付,其余人民币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支付;
4、报价方式:以密封的形式到我公司面交联系人,并在封面上应填写清楚所报内容以便于区分整理;
5、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6、参与报价方是以公司的形式,但必须是营业执照上已批准的经营项目,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单上必须盖有公司红章方为有效。报价格式以公告上表格的格式为准,首次参与者要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
7、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三天内,按合同估算总价的5%标准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开户行:
建行樟树支行、账号:36001251010050001868,请用报价公司的开户账号汇入);
8、邮寄地址: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1号邮编331200(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欧虎收);
9、报价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5日17:30(以我方收到快递邮件日期为有效期限);
10、联系人:欧虎、联系电话13970516601。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