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就仓储中心盐硝成品库包装盐产品,转运至新富达成品库短途汽运项目询比价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仓储中心成品库盐产品转运至新富达成品库短途汽运项目
1.2项目地点:樟树市盐化工基地
1.3项目预算:180000元(含税价)
1.4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资格审查条件
2.1参与报价单位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履约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本次产品运输服务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
2.2参与报价单位须为从事物流的专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3参与报价单位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国内运输许可证等证、照。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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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起运地点 |
到达目的地 |
预估数量 (吨) |
最高控制单价(含税价元/吨) |
最高控制总价(含税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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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盐 |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仓储中心成品库 |
新富达产成品库 |
20000 |
9 |
180000 |
自甲方仓库起运,至甲方指定收货仓库 |
3.1此项目为打包价,包含产品车辆运输所有费用
注:(1)以上数量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合同期内估算数量,结算数量按乙方实际服务数量为准,实际服务数量与估算数量不一致所导致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按上述单价与其实际服务数量相乘进行结算。
(3)以上运输单价为吨产品综合单价,是乙方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租赁费、设备折旧费、劳务、材料、管理、维护、安全防护、利润、各种保险、税金、等乙方履行本合同相关操作的全部费用及其附加费用、以及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和措施等各项成本风险费用。
3.2发票开具方式:由乙方按实际发生的数量,乘以单价得出的全额价款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9%)。
3.3报价方式:以密封报价的方式,可以将报价文件邮寄或送达到仓储中心龙志刚处。
3.4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下午17:00。
联系人:龙志刚 联系方式:13576542859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盐化工基地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仓储中心
附件:报价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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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仓储中心成品库盐产品转运至新富达成品库短途汽运报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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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起运地点 |
到达目的地 |
数量 (吨) |
单价(含税价、元/吨) |
总价(含税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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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盐产品 |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成品库 |
新富达公司成品库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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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开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9%) |
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